檢送「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」一份
為保障貴轄農民權益,請加強宣導依期限申請
農事服務機械、省工農業機械、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、新研發農機、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6項補助,本(112)年實施期間如下:
(一)農民申請期間: 1.第一階段 : 2月20日至4月10日止
2.第二階段 : 5月20日至7月10日止
3.第三階段 : 8月20日至10月10日止
(二)各階段受理截止時,視預算核定額度
其他內容請詳讀 農糧署 函
農糧署全球資訊網▼
https://www.a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3503
112年省工高效碳及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▼
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