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115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」一份
為保障貴轄農民權益,請加強宣導依期限申請
農事服務機械、省工農業機械、新研發農機、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(簡稱農噴無人機)、引進省工農機、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(簡稱汰舊換新電動農機)等7項。
本(115)年實施期間如下:
(一)農民申請期間:
5月25日至8月31日止
(二)各階段受理截止時,視預算核定額度
其他內容請詳讀 農糧署 函
農糧署全球資訊網▼
https://www.afa.gov.tw/cht/index.php?
115年省工高效碳及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▼
1150521_農機補助實施函.pdf
1150521_115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.pdf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