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本(110)年小型農機補助,農民於10月12日(含)前申請者,得提出延遲交貨之訂單證明申辦展延交機,至遲須於本年12月10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完竣,請查照。
■申請日於110年10月12日(含)以前,須於110年11月15日(含)前購置並申領補助款。
■申請日於110年10月13日(含)以後,須於110年12月10日(含)前購置並申領補助款。
農糧署網站:https://www.a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3438
農糧署承辦人:
沈葆雄先生
049-233-2380分機22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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