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」一份
為保障貴轄農民權益,請加強宣導依期限申請
農事服務機械、省工農業機械、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、新研發農機、引進省工農機、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7項補助,本(114)年實施期間如下:
(一)農民申請期間:
1.第一階段 : 4月16日至5月31日止
2.第二階段 : 7月16日至8月31日止
(二)各階段受理截止時,視預算核定額度
其他內容請詳讀 農糧署 函
農糧署全球資訊網▼
https://www.a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3616
114年省工高效碳及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▼
114年農機補助啟動公文.pdf

